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官方动态 > 详情 > 案例通报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3家游艺娱乐场所被罚
作者: 发布时间:2026/5/26 17:16:52 关注: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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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来源/堆龙发布 |
| 为进一步加大游艺娱乐场所监管力度,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规范行业经营秩序,西藏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文化和旅游局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违法案例如下: |
| 案例一: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 4月20日,堆龙德庆区某游戏俱乐部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堆龙德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游艺娱乐场所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
| 案例二: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 4月29日,堆龙德庆区某电玩城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堆龙德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游艺娱乐场所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
| 案例三: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内容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 |
| 4月30日,堆龙德庆区某游艺厅设置未经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查的游戏游艺设备,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堆龙德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该游艺娱乐场所给予责令改正,并处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 |
| 下一步,堆龙德庆区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加大游艺娱乐场所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从严监管,不断规范行业经营秩序,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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