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行业动态 > 详情 > 以案释法 | 弹珠机退钢珠?!经营红线不要碰!
作者: 发布时间:2026/1/13 14:19:10 关注:12 人
![]() |
| 内容来源/整理自宜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及相关法律文件 |
| 案情概要 |
| 宜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接群众举报,宜春某弹珠机经营场所设置了退弹珠的游艺设备。 |
|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当事人在商场内部设经营点,未设置独立围护结构,占地面积约为20余平方米,共有26台游艺娱乐设备,均为同种游艺机型。 |
| 玩家购买钢珠投入该游艺娱乐设备,以倍率的方式以小博大进行游戏,可退出钢珠。 |
| 核查该机型在省文旅主管部门的审核内容,其原本的游戏主题为玩游戏退彩票兑换礼品,投币操作。 |
| 处理结果 |
| 该经营场所未设置独立围护结构,占地面积才20余平方米,不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娱乐场所”,但是可以按照《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界定为“分布式经营场所”——无独立围护结构的场地内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供消费者自娱自乐,即《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所称的“其他经营场所”。 |
| 其设置的游艺娱乐设备具有退钢珠功能,可按照《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二)项规定,界定为“含有宣扬赌博内容”。 |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六)项明确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不得含有宣扬赌博有关的违法犯罪活动。 |
| 那么,依据《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其他经营场所利用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参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 |
| 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并参考《江西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编号第18项,程度较轻,最终对该弹珠机经营场所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 法条链接 |
| ●《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其他经营场所是指在无独立围护结构的场地内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供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分布式经营场所。 |
| 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适应儿童游艺娱乐场所、虚拟现实游艺娱乐场所、专营“抓娃娃机”等礼品类游艺娱乐场所发展的使用面积和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 |
| ●《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六条 游戏游艺设备不得含有下列宣扬赌博内容: |
| (一)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的; |
| (二)捕鱼机等以设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的; |
| (三)老虎机、转盘机、跑马机等由系统自动决定游戏结果的; |
| (四)含有其他宣扬赌博内容的。 |
| ●《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其他经营场所利用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参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其他经营场所利用未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或者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参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游戏游艺设备经营者予以处罚。 |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国家倡导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禁止娱乐场所内的娱乐活动含有下列内容: |
![]() |
|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
|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
|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
|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
|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
|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
![]()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