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 12:52:04 关注:1329 人
图文来源/雷报 |
原文作者/森林 |
我们一直关注的“顶级”IP,有关“经典奥特曼”(注:特指“奥特曼”系列故事中最早出场的8个角色形象及作品,下同)的版权之争最近又有新动态。 |
2023年11月,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新创华公司”)发布公告称,其正版被授权商广州灵动创想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灵动公司”)收到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3)粤05民终945号】终审判决,判决明确:灵动公司生产、销售披风版“初代奥特曼” “奥特曼·赛文” “奥特曼·佐菲”形象的产品,不构成著作权侵权。 |
该案件起因是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奇奥天尊公司”)诉灵动公司及其生产商和销售商生产、销售相关奥特曼系列产品侵犯其著作权,同时要求几方被告承担停止侵权、损害赔偿及原告相应支出的民事责任。 |
截至目前,奇奥天尊公司二审被驳回上诉请求,灵动胜诉,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
消息一出,新创华公司迅速在其相关的官方公众号及微博上发布通知......然而事实上,新创华公司真的收回经典奥特曼的版权了吗? |
我们通过调查现有的相关判决发现,有关版权最终归属问题的事实远不止这起“灵动案”判决书所载明的这样简单。 |
在中国内地,奇奥天尊公司仍然拥有经典奥特曼的版权相关权利。 |
由此,千淘猫公司因两次投诉致使商品链接下架,商品销售受到极大程度影响,多次遭骚扰的状况之下,千淘猫公司最终以“确认不侵权”的诉求起诉新创华公司,双方相关纠纷正式诉至法庭。 |
2021年2月4日,“确认不侵权”纠纷案仍在审理期间,新创华公司的上一级授权主体圆谷公司又向淘宝平台发起针对千淘猫公司的投诉,投诉理由变更为“商标权-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滥用商标关键词”,并称被投诉商品非权利人产品,产品名称或描述内使用权利人注册商标“奥特曼”构成商标不当使用。 |
“浙江卡游侵权案”((2022)粤04民终3235号)认为: |
披风版形象是对奥特曼形象的复制。被控侵权的奥特曼泰罗、奥特曼艾斯、奥特曼之父、奥特曼杰克形象只是添加披风,并未脱离原有人物形象、形成不同的风格特征,不构成新创作的人物形象,被告生产、销售卡牌的行为侵犯奇奥天尊公司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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