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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套“剧本杀”售价仅7元?法院司法建议助推新兴行业良性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0 14:25:57 关注:195 人

图文来源/余姚市人民法院

近日,在余姚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剧本杀”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中,某网店以7元3000套的价格打包售卖盗版“剧本杀”作品,实际销售订单133单,获利900余元。最终,法院在综合案涉作品的声誉和知名度、本案侵权行为的方式、后果,以及原告为维权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判令被告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总计1.2万元。
案件审结后,法官通过大数据司法检索发现,在“剧本杀”这一新兴行业领域中,剧本情节涉嫌抄袭、以“限定”名义肆意哄抬价格等侵犯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的纠纷频频发生。与此同时,部分剧本创作者,为博取消费者眼球,无限制加入血腥、暴力元素等违背公序良俗内容等情况,对广大群众特别是未成年群体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剧本杀”市场
余姚法院向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发送司法建议
01 建议加强对余姚全市“剧本杀”娱乐场所的检查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场所内“剧本杀”作品的合法来源,对于无合法来源的剧本及时予以下架处理,对于侵权行为严重可能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02 建议对相关从业者进行法律宣传,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预防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妥善处置知识产权纠纷,避免从业者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承担高额赔偿,促进新兴业态的健康规范发展;
03 建议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多次出现侵权行为的“剧本杀”娱乐场所进行公示,加大处罚力度,形成震慑效力,倒逼相关从业者规范经营行为。
收到司法建议后
余姚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高度重视
并迅速作出回复
01 加强审批备案,规范行业资质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目前剧本娱乐场所实行场所、剧本双备案制度。我局将积极做好前置备案服务工作,通过专题会议、剧本娱乐场所微信群等多种渠道督促场所加快备案进度。对于已备案场所,实行动态管理,对新的剧本做到实时更新备案,并向全行业发布《常见剧本杀目录》清单,引导场所从正规渠道购买使用正版剧本。
02 加强日常监管,实现动态掌握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作为新业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出台,管理执法尚不完善。为打破这一执法监管困境,我局将积极主动担当作为,落实行业主管牵头责任,密切对接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商监管对策,形成部门合力,避免监管盲区。目前已开展剧本娱乐专项行动1次,下半年将继续对剧本娱乐场所进行重点监管。
法官说法
目前,“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新业态领域处于迅速发展阶段,各项制度并不完善,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行业生态。
著作权人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作品完成后,要积极运用时间戳、区块链等数字化存证方式保存作品底稿,作为证明原创时间的证据。一旦遇到侵权问题,可先与侵权者协商,要求其停止损害行为以及赔偿。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剧本杀”经营者应当尽到一个合格的市场经营者应当具备的注意义务,对该剧本的著作权侵权风险进行审查,拒绝使用明显侵权的作品。同时,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选择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的剧本脚本。
行业协会、网络平台等机构应定期进行市场监测,对侵权行为及时进行举报或下架,联合各方共同抵制侵权作品流入市场,更好地保护原创作品。有关部门则应进一步加强对相关行业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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