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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入30亿的“奥特曼卡牌公司”卡游被诉侵权“奥特曼”?复杂的版权与疯狂的收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2/23 12:11:51 关注:914 人

图文来源/雷报
原文作者/晓艳

2月17日,账号“经典奥特曼”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平台相继发布了一则《关于卡游公司侵犯“经典奥特曼”相关权利声明》。
据披露信息显示,该起案件的原审原告为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为浙江卡游动漫有限公司和浙江甲壳虫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由此我们知道,关于超级IP“奥特曼”,其相关形象授权等权利并非仅在极具行业认知度和影响力的“新创华”(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另外,此次在国内卡牌市场,尤其“奥特曼卡牌”领域稳坐头把交椅的公司“卡游”成为了被告、侵权方,也让我们不得不将目光放至“奥特曼”IP版权归属以及相关争议等问题上。
卡游怎么就“侵权”了?
关于案件缘由:
浙江卡游公司生产销售的奥特曼系列卡牌中,使用了“奥特之父”“奥特曼杰克”“奥特曼艾斯”“奥特曼泰罗”人物形象,卡游公司声称上述人物形象源自于《宇宙英雄之超银河传说》影片,并已取得上海新创华公司的授权,我司(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对其行为提出诉讼。
关于结果:
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2月2日作出终审判决,浙江卡游公司败诉,确认浙江卡游公司侵犯我司(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著作权、复制权、发行权。
简单来讲,卡游的卡牌产品使用了奇奥天尊公司所拥有的奥特曼相关人物形象,卡游声称获得新创华授权,但据判决,这些形象实际的确是奇奥天尊的版权。
同时,该起案件早在去年2月就已出了最终的审理结果,此次奇奥天尊(公司全称:珠海奇奥天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发布相关声明,无疑向品牌、商家、消费者等宣誓了自己对于经典奥特曼的“主权”。其在上周公开的声明中提到,“国内生效的多份判决,不断昭示我司是经典奥特曼系列在中国唯一的合法权利人”。同时还提到,“我司授权链条完整、合法、有效”。
不止这一起案件,去年8月份,奇奥天尊也在官方渠道(经典奥特曼官方账号)发布了《关于上海新创华公司侵犯“经典奥特曼”相关权利声明》。在这起案件中:奇奥天尊的被授权商在淘宝平台销售经典奥特曼玩具产品,遭到新创华公司多次投诉下架其店铺链接。被授权公司多次申诉未果后,将新创华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未曾侵犯其权利。
结果是该被授权公司不构成著作权及商标权的侵权。奇奥天尊同时在声明中表示:“该生效判决对于多年来经典奥特曼系列的权利纷争有着一锤定音的作用。该判决也再次证明我司是经典奥特曼在中国的唯一合法权利人,之前谣言全部烟消云散,我司将依据这一份判决所确定的事实,进一步整理和规划目前经典奥特曼混乱的市场秩序”。
2021年12月,奇奥天尊也公开发布了某公司关于卡牌产品侵权,以及违法使用其正版授权书等授权资质介绍案例的严正声明。并表示其正版授权的卡牌产品正在设计生产中。

奇奥天尊拥有经典奥特曼
“30年的商品化权利”
以及其他权利
以上案例可以说明,奇奥天尊的确拥有“经典奥特曼”的版权。
至于版权从何而来,根据奇奥天尊公开发布的判决书、声明,其提到《1976年合同》这一关键点,正是因为国内的生效判决均认定《1976年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奇奥天尊公司为经典奥特曼系列在中国唯一的合法权利人”这一重要事实才真正成立。
至于奇奥天尊如何获得“奥特曼”相关版权。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圆谷将奥特曼系列作品的相关权利授权给辛波特(无期限,独占专权),然后辛波特授权给UM公司(授权自2008年12月24日起,独占专权),之后UM公司又授权给TIGA娱乐(香港)有限公司(授权自2011年1月1日开始,商标和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和许可权;该公司为UM公司授权商),然后TIGA再授权给奇奥天尊(授权自2016年7月1日开始,商标和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和许可权)。
具体包括这些奥特曼系列作品在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的“商品化权利”“游戏权利”“主题权利”。同时商品化权利的授权期限自2016年7月1日起,30年权利;游戏权利和主题权利为“永久性权利”。
关于IP版权归属,相关脉络看起来很清晰,但其实存在不少“争议”。据UM公司报道,自1997年以来,就原本明确的“奥特曼”使用权归属问题,在全球各地法律纠纷不断,包括在日本、泰国、中国以及美国。在关于版权长达多年的“拉锯战”中,作为奥特曼制作方的圆谷也曾败诉过,而其中至关重要的点在于《1976年合同》的真实性、是否成立。奥特曼方面曾公开表示,“无论是泰国法院还是美国法院,均已判定‘76年文件’系伪造”。
2019年,UM公司针对圆谷公司于2011年在中国公映的电影《宇宙英雄之超银河传说》中登场的人物形象的商品化事宜,以圆谷公司及中国当地玩具销售公司为被告,于2015年12月1日在中国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停止商品化和赔偿损失的诉讼。在经过3年多的时间后,UM公司最终于该年3月13日撤回此诉讼。对此,奥特曼方面表示,“UM公司在即将判决之际自行撤回所有起诉,无疑显露了其对诉讼结果的不自信,很有可能是因为认识到自身胜诉可能性已极低而做出的无奈举措”。同时新创华坚决打击在中国发生的未经许可在电影作品中擅自使用或以其他形式侵害“正版奥特曼系列品牌”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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