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
文化广电旅游业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7号)》及上级文件要求,为精准实施文化广电旅游业分级分类管控措施,现将相关意见通知如下:(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内的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全部停业。(二)全市其他区域各类公共文化旅游场所实施以下防控措施:1.密闭娱乐场所(电影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KTV)、上网服务场所等)暂停营业。3.公共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及旅游景区室外部分限流50%, 实行预约、错峰、测温、扫(亮)码、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三、严控聚集性活动。暂缓新批涉外、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减少人员聚集。会议、培训、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尽量减少线下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规模、控制人数,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鼓励通过云看展、云旅游、云赏剧等多种线上方式,丰富文化广电旅游产品供给。四、各单位从严从紧落实属地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文化旅游防控组秘书处
关于加强文化旅游体育场所
疫情防控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加强部分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的通告(第18号)》要求,为做好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意见通知如下:加强进入文化旅游体育场所的人员管理,即日起公共文化场馆、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等场所实行扫码进场。相关场所未申请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的,需及时向所在居(村)民委员会申报并张贴在场所入口显眼处供扫码使用,在未生成本场所专属“通行健康码”前要落实进场人员信息登记。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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